杭州市的停车设施管理规定注重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以满足城市交通需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需遵循差别供给原则,考虑与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站的衔接,确保停车设施布局合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会依据专项规划确定公共停车场的位置。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绿化总体目标,组织市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八条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各类城市绿地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绿线不得任意调整。
工业用地:主城适当发展无污染的高技术产业和都市工业;江南城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电子、信息产业和软件产业;临平城依托余杭经济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形成大型综合性工业基地;下沙城依托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现有工业用地,形成大型综合性工业基地和高附加值产业。
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调整。第八条 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应当根据具体区域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划分为核心区域、重点区域、一般区域,实施不同的规划管理控制措施。
公里范围内不超,20公里范围内不超过150米。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萧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限高,对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核发规划条件和作出规划许可。对超出净空限高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按程序办理净空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