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红招牌政策指三河市推行的店招“禁色令”,强制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色,该政策引发社会质疑。
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推行店招“禁色令”,强制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色,引发社会质疑。4月15日,廊坊市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责成三河市委、市政府全面整改。
近日有网友称河北三河市多家商铺招牌红色等底色被“禁用”,引发热议。据媒体走访,相关情况如下:现状:部分商户接到“整改”通知,招牌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拆除;有的商户自主“整改”或刷漆;也有商户处于“观望”状态,还有招牌底色为红色的商户表示未接到通知。
红黑蓝三色牌匾禁用缺乏充分法律依据。2024 年 12 月 4 日,河北廊坊三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的《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提及,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
1、此外,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牌匾,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整改或强制拆除。管理办法还特别关注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所有新建或改建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必须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优先选用低碳、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同时,鼓励使用新型技术手段,如LED显示屏等动态展示形式,在提升视觉效果的同时降低能耗。
2、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除外)中须明显标出设置单位名称。各类户外广告、宣传品和夜景灯饰设施要选用优质材料制作,设置牢固,确保无安全隐患。凡广告、宣传品和夜景灯饰设施发生倒塌、脱落,造成他人人身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的,其设置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法律分析:在城市中设置户外牌匾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行为,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5、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管理,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城市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牌匾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
1、其次,对不同类型广告牌匾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例如大型户外广告需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而小型商户牌匾则采取备案制管理。此外,该办法还对广告牌匾的材质、尺寸、照明效果等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标准,以确保其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在安全管理方面,廊坊市广告牌匾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广告牌匾的结构安全和日常维护。
2、根据规定,所有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在安装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行为将受到处罚。此外,管理办法还特别关注广告牌匾的安全性问题,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因老化或损坏引发安全事故。从具体条款来看,廊坊广告牌匾管理办法详细列出了各类广告牌匾的尺寸限制、材质要求以及照明设施的标准。
3、廊坊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的规定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优化视觉环境以及推动标准化管理。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广告牌匾的颜色选择,避免过于刺眼或不协调的色彩搭配对城市整体风貌造成负面影响。
4、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详情如下:禁令起始:2024年10月,三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刘某在某市场谈话时提及按要求“去红去蓝”,要求年底前整改完成;今年3月中旬,有城管队员口头通知商户禁止使用红色招牌,但未出示相关文件。
5、月15日,廊坊市联合调查组通报,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相关依据:2024年12月4日,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提及广告牌匾设计导引,要求颜色“色浅、淡雅、明快、协调”,列出“负面清单”,但该文件是一般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强行更改招牌颜色的合法依据。
6、三河市城管局新规定指2024年12月4日《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中关于广告牌匾设计的规定,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